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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业华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公告

  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(七)》中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专业化管理的相关要求以及《公司法》的相关规定。自2017年12月25日起,我司将原公司名称:“上海国建业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”变更登记为:“上海国莹业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”;原经营范围:“股权投资管理、投资管理、资产管理”变更登记为:“投资管理、资产管理”。其他无变化。

  自变更之日起,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、资料、开据发票、账号、税号等全部使用新的公司名称。

  此次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后,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,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,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。

  特此公告!




上海国莹业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2017年12月25日  

业华基金专注于基础设施、供应链、保理、文化产业、健康产业等领域的投资管理。业华基金契合产业政策导向,注重价值投资,以卓越的绩效、专业的团队、严谨的管理和优质的资源,为投资者挖掘低估高值的成长投资机会。

业华基金是以产业集群为导向的投资逻辑,在把握内容核心的同时,注重优质项目的衍生能力以及与产业上下游的关联性。更大程度上优化资源的整合能力,从而沿着产业链形成更加理性的投资策略。
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01号

邮箱:yehuafunds@126.com

合格投资者认定

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:"私募基金管理人、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,不得通过报刊、电台、电视、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、报告会、分析会和布告、传单、手机短信、微信、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。

业华基金谨遵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之规定,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展示相关私募基金产品。阁下如有意了解私募投资基金且满足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关于"合规投资者"标准之规定,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,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。